高雄市立福誠高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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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法務部設立法治教育測驗專區網站,請校園師生善加運用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07440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推動全國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做為法治
      教學平台,法務部特設立本測驗網站(網址:https://compete.law.moj.gov.tw),提
      供各學校作為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」及法治教育使用,請各校踴躍使用本測驗網站資源。
三、為鼓勵及推廣各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使用本測驗網站,如學生已於114年「第17
     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」(下稱第17屆競賽活動)註冊帳號,該帳號
      將直接轉為本測驗網站之帳號,無需再重新申請帳號。若於第17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
      學生,請於本測驗網站「註冊」申請帳號,以利於至「學生測驗區」進行「法律基本常識
      測驗」。
四、為鼓勵各校善用本測驗網站作為實施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」之評量平台,了解學生法治教育
      學習成效,法務部爰提供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1名專屬帳號以查詢該縣市所轄學校測驗參與
      狀況,及各校1名專屬帳號可下載該校學生測驗成績,以利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查詢所轄學
      校測驗參與狀況並可由測驗成績統計,知悉各校法治教學成效,督促所轄學校落實法治教學
      ,其專屬查詢帳號皆可持續使用,如無異動,無需每年申請。
五、轉知各校如未曾申請專屬帳號,可填寫「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教育測驗專區機關(學校)
      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」(下稱帳號使用聲明書)並至本測驗網站「學校/教育局處登入」之
     「註冊」功能上傳已用印之帳號使用聲明書並填寫註冊資料,以利開通帳號;若學校已於第
      17屆競賽活動完成帳號申請,無異動者可於本測驗網站繼續沿用。
六、檢附帳號使用聲明書及開通帳號操作說明各1份供參。
附件
教務處 2026/02/10 ~ 2026/03/12